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斜井人車跟車工安全操作規(guī)程
1、每班運送人員前必須先放一次空車,證實巷道和軌道確無引起掉道危險后,方可運行。
2、要熟悉信號,必須隨時攜帶專用信號發(fā)射機,發(fā)送信號時必須準確。下班時必須將信號機交回充電室按時充電。
3、行車時必須坐在人車運行方向的第一節(jié)車的第一個座位上,并隨時做好正常停車和緊急手動落閘停車的準備;
4、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,必須果斷地扳動手閘停車;
(1)線路或巷道遇有障礙物,或有其它危險情況時,已發(fā)出停車信號絞車沒有停車或來不及通知絞車司機時。
(2)絞車失控,人車下行速度超過正常速度時(即帶繩跑車)。
5、斜井人車跟車工應做下列檢查:
(1)接班后檢查人車各部件,連接裝置,手動落閘機構(gòu)等,特別要使人車自動落閘機構(gòu)閉鎖處于打開位置;檢查制動裝置是否靈活可靠,一切檢查合格后才能運行。
(2)檢查乘車秩序,乘員應坐好,不得超員;人車聯(lián)接處嚴禁站人,人車的安全防護鏈必須掛好。
(3)檢查乘員不準攜帶超長,超寬的工具,運送炸藥。
雷管等爆炸物品,或易燃、腐蝕性物品時,嚴禁乘坐人員(跟車工及專門運送危險品的人員除外)。且炸藥、雷管不得同車運送,必須分開運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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